人民网杭州10月13日电 (张丽玮)昨天,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苏浙沪两省一市将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检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举措。
《方案》明确,根据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的范围,共47个河湖纳入重点跨界水体范围,包括青浦、嘉善、吴江三地交界河湖1个,青浦、嘉善交界河湖20个,青浦、吴江交界河11个,嘉善、吴江交界河湖14个,青浦、昆山交界湖泊1个。
流域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通过联合治理,能进一步完善多方协同保护机制,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和跨界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在执法方面,《方案》指明,三地将建立协同联合执法会商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置设施等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巡查。在监测和数据共享、联合防控方面,三地都将“手牵手”,形成水环境监测一张网;进一步建立完善示范区统一的监测数据共享和管理平台;共同落实跨界水体河湖长效管理工作,探索推广上下游、左右岸、跨界水体连片养护,充分发挥河湖养护的整体效益。
在监管上,三地将共同发力。除了确立太浦河沿线相关水源地一体化管理要求,2020年底前,研究完善太浦河金泽、嘉善等水源保护相关管控范围,《方案》还明确太浦河水生态保护和管控策略,强化重点区域空间管控,共保太浦河绿色生态清水走廊功能。与此同时,共同实施太浦河流动源污染监管,进一步优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模式。
据悉,今后,三地还将聚焦示范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核心问题,以“一河三湖”为重点,建立系统联保共治机制,并在示范区跨界水体管理保护领域逐步推广。
本文转自【人民网-浙江频道】